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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离谱!男子10万存款离奇被冻结,莫名背债16万妻子差点丧命

时间:11-27 来源:最新资讯 访问次数:170

太离谱!男子10万存款离奇被冻结,莫名背债16万妻子差点丧命

离谱的事情年年有,很多时候麻烦总是自己找上门的,私人的麻烦问题倒还好解决,就怕沾惹上政府部门或是银行系统的麻烦,因为银行操作失误导致储户财产出现问题的案件不在少数。例如有因为柜员多给储户存钱的,也有多扣钱的,明明储户没有问题,但却因为银行的粗心大意,导致自己不光要协助配合解决,更倒霉的,还会给自己造成损失。案例分析2017年,深圳一小伙去银行取钱,竟然发现自己的卡里的10万块钱无法取出,去柜台找银行工作人员询问,兜兜转转,最后发现被法院冻结了,期间妻子还得了一场急病,因为拿不出一分钱差点要了妻子的命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,我们来详细聊一下。2017年,一直在深圳打工的小伙子魏某从老家刚回到深圳,因为身上带的现金都花没了,所以就想取点现金,于是魏某去了厂里内设的atm取钱,不料发现钱取不出来了。当时的魏某没有多想,以为是ATM卡了,因为之前他也听说过同事发生过这样的情况,所以魏某直接去岗位上干活了,可是渐渐地,连接好几天,魏某发现同事都在这个ATM机里正常取钱,这是怎么回事,难道是自己的卡坏了,魏某再次去试着取钱,结果机器上显示的还是和前几天的一样,可用余额为0。魏某于是赶紧去几公里外的营业网点去查询,等到了网点,魏某向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,表明自己卡里有钱但是就是取不出来,银行工作人员说,可能是银行卡坏了,建议他换个新卡。就当他拿出身份证想要办新卡的时候,银行却告知魏某无法办理,原来他之前留在银行里的是一代身份证,现在他更换了二代身份证,并且他更换二代身份证后也没有去银行及时更新,所以现在银行需要他去户籍地开一个身份认定证明才能办新卡。搞清楚了魏某心里也就有数了,他没有着急回到老家办身份证明,反正钱也跑不了。可是发生一件事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!5月28日,在工作岗位上的妻子突然感觉眼黑头晕,心脏病突发了!魏某赶紧把妻子送到医院进行治疗,好在抢救及时,妻子无大碍。但尴尬的是,等到要支付妻子医疗费的时候,魏某才忽然想起来自己的卡还没更换新的,取不出钱。魏某感觉到无奈又懊悔,不该这么拖延,但是眼下妻子的医疗费才是最紧急了,好在妻子的医疗卡可以报销一部分,还剩一千块钱的自费药品,魏某给朋友同事打电话,这才借到了一千块钱支付了医院的医疗费。不过医生还是建议魏某带着妻子去做了个更加全面的检查,他们医院做不了,需要去上级医院做。经历了妻子生病这场事,等妻子病情稳定后,魏某再也不敢耽误,6月18日一早,就赶紧请假,连夜赶回了老家到户籍地派出所开了身份证明,本来以为换了新卡就可以正常取现了。令魏某意外的是,即便是魏某换了新卡也没有办法取钱,ATM机子上依旧显示可用余额为0。这到底是怎样回事,魏某回到银行营业网点,银行的工作人员通过登录系统查询,告知魏某,“你的银行卡已经被法院冻结了,当然取不出钱。”什么!被法院冻结!原来取不出钱的真相是魏某的银行卡已经被富平县人民法院冻结了,魏某感觉事情怎么越来越离谱,自己既没有打过官司,也没有欠别人钱,为什么会被富平县人民法院冻结,是否银行搞错了。可随之,该银行的总行给魏某发来了证明,证明上显示,客户魏某某的账号为7902*****4281在2017年5月8日(冻结日期)被冻结,冻结金额为260000.00,实冻金额为96559.85,冻结期为一年。这就是说,魏某的银行卡真的被富平县人民法院冻结了,不仅仅自己的10万块存款冻结了,现在的他还欠着法院16万元。也就是说他的这张银行卡只要存钱就无法取出,直到把法院的16万还清,可是法院为什么要冻结他的银行卡。经过多番曲折,魏某终于找到了富平县人民法院的电话,富平县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后,经过查询,告知他们冻结的银行卡是被执行人张某的,并不是魏某的,并且这是银行反馈给法院的银行卡信息,法院只是依法冻结,并没有违规。并且法院还提供了银行给法院的汇智信息。回执单上显示,“被执行人(或者其他法律地位)张某峰在该行账号为7902*****4281的账户内有存款余额人民币92626.10元进行冻结期为一年的冻结处理,落款时间为2017年5月8日14时17分。”所以想要让法院解冻银行卡必须到银行查一下,这个银行卡号到底是谁的。魏某整个人都快崩溃了,他表示因为银行卡被冻结,他一分钱都没有,这两个月的工资也是直接打到这张卡上的,上次还差点耽误了妻子治病,差点命都没有了。这两月他和妻子都是借钱过日子。家中还有要赡养的老人孩子,两个月没有往家里拿钱,老人孩子都在担心他和妻子是不是出事了,只能骗家里,没事,再等两天,马上就汇钱了。兜兜转转又回到了银行,再次经过查询,原来法院在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的时候,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总对总系统,在这个系统中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并进行冻结,期间,银行会协助法院确认被执行人信息和银行卡账号,并且提供回执单。对此,银行系统给出的解释竟然是,由于被执行人张某和魏某的身份证号一样,所以才错认了银行卡信息。因为魏某的一代身份证和被执行人张某一样,魏某在更换新的二代身份证后也没有及时的注销一代身份证,这才搞出来乌龙,让法院错冻结了银行卡。原来是这样,魏某的银行卡冻结的原因终于找到了,银行也表示会向富平县人民法院说明情况,并且协助法院解决客户的问题。以案释法其实魏某的整个事情就是由法院和银行粗心大意造成的,如果银行在收到法院通知时后,认真的核对信息,就会发现人名核对不准确,也不会给客户造成这样的麻烦。或许,法院的查询系统也应该进行升级处理,面对人名或者身份证号的重复问题需要更新升级,筛选解决,而不是直接选择冻结。银行在本案件中存在失误,是否承担责任?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》第七条规定, 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。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,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。依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第六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本案件中,银行肯定是存在失误的。法律规定银行有义务协助法院查询确认被执行人的银行财产信息,但是依据法院发过来的文书,银行应该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才对,但是这个案件中,银行只是查询了身份证号就贸然地回执了法院,如果魏某因为此事遭受到了损失,或者魏某的妻子因为此事遭遇不测,魏某是有权力向银行要求赔偿的。如果因法院错误执行财产造成损伤,该怎么办?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《关于审理涉执行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规定,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、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过程中,错误采取财产调查、控制、处置、交付、分配等执行措施或者罚款、拘留等强制措施,侵犯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,受害人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赔偿的,适用本解释。根据上述解释,当我们遇到法院错误执行财产,造成自己财产损失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向国家申请赔偿。结语为了避免像魏某这样的乌龙事件,我们在处理银行问题的时候应该更加细心,更加谨慎。毕竟银行里存储是我们的个人财产,财产问题非同小可,就像是本案件中,如果魏某及时地在银行里注销自己的一代身份证信息,也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,虽然财产没有丢失,但是却差点耽误妻子治病,得不偿失。你对这个事件怎么看呢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,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!以上图片均来源网络,若有侵权联系删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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